本报记者 王宁
9月7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为降低交易成本,完善担保品体系,将自2020年9月10日起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郑商所同时还发布了国债作为保证金相关业务规则。
据悉,作为保证金的国债类型、折扣比例、基准价调整、手续费计收方式等在郑商所结算细则中进行了明确。标准仓单基准价调整及手续费计收方式一并进行了优化,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的表述也统一改为“作为保证金”。郑商所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业务开展时间较长,业务流程及技术系统完善,运行平稳,为开展其他资产作为保证金积累了经验,也有利于市场更好熟悉该项业务。
此外,中央结算公司为该项业务提供担保品管理服务支持,会员及客户除在郑商所办理相关业务外,同时通过中央结算公司实现质押登记、期间管理等操作,完成流程闭环。
市场人士表示,国债流动性好、风险低,国债作为保证金是国际上常用的期货担保品方式。此次郑商所引入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进一步丰富了商品期货保证金种类,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市场运行效率,提高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同时,持有国债的一般为机构投资者,郑商所此项业务的开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商品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期货市场功能有效发挥。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