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8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印发《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按市场化原则建立健全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当先导”功能和逆周期调节作用,调动商业性金融和工商资本积极性,下沉大银行服务重心,以融资促进投资、以投资提振消费,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提供支撑。
配套政策方面,《通知》指出,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六家银行总行每年分别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制定专项信贷支持细则,细化提出目标任务、信贷条件、信贷政策和组织实施方式。适时研究优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较多的省级分行给予奖励。
六家银行将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按照项目实际需要,给予原则上不超过20年的中长期贷款。综合运用借款人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以及在建项目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开展尽职调查、优先进行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贷款投放。对借款人综合实力较强、贷款需求较大、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的项目,发挥六家银行业务互促、优势互补的效用,通过银团贷款方式予以协同支持。
(编辑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