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向杲
8月18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中国人寿获悉,上半年,中国人寿快速响应和受理客户理赔需求,共处理赔案670万件。其中,前十大理赔案件件均赔付金额578.8万元,最高赔付金额接近1600万元。具体详见下文:
案例一(赔付金额1581万元):客户C先生,是一名公司管理人员,拥有良好的经济条件以及较强的保险意识。2015年至2020年期间,C先生先后投保了国寿鑫易宝年金保险、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国寿鑫福临门年金保险等多份保险。2020年2月,C先生因脓毒性休克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及时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1581万元。
案例二(赔付金额828万元):客户X先生,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2001年至2019年间,X先生先后投保了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等20份保险。2020年3月24日,X先生因脑溢血在家中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及时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828万元。
案例三(赔付金额473万元):客户Z女士,生活富足,家庭和睦。2007年至2017年期间,Z女士先后投保了康宁终身保险、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等多份保险。2020年4月,Z女士因疾病不幸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473万元。
案例四(赔付金额461万元):客户Z女士,有较强的保险意识。2001年至2010年间,Z女士陆续投保了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等多份保险。2020年1月,Z女士不幸被确诊患有宫颈癌。中国人寿接到客户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Z女士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461万元。
案例五(赔付金额459万元):客户Z先生,2007年至2017年间,陆续投保了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等多份保险。2020年3月,Z先生因食管癌在家中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459万元。
案例六(赔付金额434万元):客户C女士,与丈夫经营一家企业,家庭经济条件较好。1999年,在朋友的介绍下购买了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后因对中国人寿品牌的认可,又陆续投保了十一份保险。2019年底,C女士确诊为胰腺癌,并于2020年4月医治无效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434万元。
案例七(赔付金额424万元):客户H女士,具有很强的风险防范意识。2010年11月起,H女士先后投保了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金如意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等多份保险。2019年12月,H女士不幸因重症肺炎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424万元。
案例八(赔付金额409万元):客户T先生,是一家企业的管理人员。2013年至2017年期间,T先生先后投保了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等多份保险。2020年5月,T先生因胃癌在医院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409万元。
案例九(赔付金额373万元):客户L先生,已年过六旬,生活幸福。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和家人旅游返程时,L先生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身故。幸好L先生具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保障观念,从1997年起陆续投保了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等多份保险。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的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373万元。
案例十(赔付金额346万元):客户W女士,与丈夫经营多家店铺,经济条件优越,孩子孝顺懂事,家庭幸福美满。2013年至2018年期间,W女士先后投保了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版)等多份保险。2020年3月,W女士因车祸不幸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给付保险金346万元。
(编辑 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