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冷翠华
湖北银保监局近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该局决定注销湖北三环博通汽车有限公司等23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该局表示,这些机构应交回已注销的许可证,不得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各保险公司应停止与所列机构的保险代理业务合作。
从这些兼业代理机构的性质来看,汽车销售服务类公司居多,代理险种为机动车辆保险。具体来看,有2家机构主动申请注销兼业代理许可证,分别是随州市聚星车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宜昌恒信天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此外,还有21家机构许可证被注销的原因是“到期未延续”,分别是湖北三环博通汽车有限公司、湖北潜江驰宇运输有限公司、襄阳瑞希交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襄阳中机亚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湖北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湖北亚东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武汉星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宜昌腾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德龙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奥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汉长江众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黄冈恒信德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十堰绅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咸宁恒信通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金华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恒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宜昌恒信翔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荆州市恒信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荆州市恒信德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及荆州市恒信晨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