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布《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文件指出,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包括研究审议相关工作方案和拟出台的重要政策,协调解决在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方案和政策落实情况等。
联席会议由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任召集人,以商务部为牵头单位,涉及商务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财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外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国际发展合作署、银保监会、邮政局、外汇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30个部门和单位。
文件强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积极营造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