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宁
7月15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发起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以下简称“国家绿色基金”)正式成立,该基金注册资本885亿元,由财政部、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部分金融机构和相关行业企业共同向基金出资,中央财政出资100亿元。基金采用公司制,由上海市牵头具体管理事宜。
天眼查数据显示,国家绿色基金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110号,注册资本88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过剑飞。该公司工商披露的发起人中,第一大股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股比例为11.30%。除财政部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持股9.0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47%。该公司发起人还包括浙江、湖北、江西、湖南等省财政厅。
据了解,国家绿色基金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
基金将按市场化规则运作,通过政府出资并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为持续加大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动力和资金保障。绿色基金首期主要投资于长江经济带沿线十一个省(市)。同时适当安排其他区域的项目,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投资重点是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领域。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