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姜楠
6月15日是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接收存量证监会在审企业IPO申请的首日。截至记者发稿,在深交所官网上提前开辟并上线的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上,除了6月12日发布的相关正式规则,项目动态方面仍然空白,尚无更新。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及6月12日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6月15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深交所开始接收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以下简称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而且,发行人、上市公司、保荐人及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当与书面原件保持一致。发行上市审核全流程所有环节业务处理实现电子化。
记者查阅中国证监会官网行政许可相关最新数据统计显示,截至6月11日,创业板IPO在审企业196家,除1家审核状态为“已上发审会,暂缓表决”外,有12家处于“已过会”状态,91家处于“已反馈”,68家处于“预先披露更新”,另有24家审核状态为“已受理”。
这意味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存量在审企业范围框定为上述不含“已上发审会,暂缓表决”和“已过会”状态的共183家。即处于“已反馈”状态的91家,处于“预先披露更新”的68家,审核状态为“已受理”的24家。
那么,证监会在审企业不同审核状态具体对应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哪个环节呢?
经记者与多位投行保荐人士确认,具体来看,对于91家“已反馈”及68家处于“预先披露更新”状态企业,对应“问询”及后续“上市委会议审议”环节;对于24家审核状态为“已受理”状态公司,深交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首轮问询。
至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审核流程中,存量首单将出现在哪里,受访人士大多数对预测持保留态度。但是有观点认为,如果从数学概率进一步推演,出自上述91家“已反馈”及68家处于“预先披露更新”状态企业显然概率更高。
不过,按照上述证监会与深交所的两份通知,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报的在审企业,深交所对其的受理顺序,不作为深交所对其的审核顺序,深交所仍按该企业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和受理顺序接续审核。如在审企业未在前述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的,视为新申报企业。
那么,6月15日至30日间,上述183家企业是否会全部如期提交申报,并将触发审核的哪个环节和阶段,《证券日报》记者将对此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