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投资人表示,四川信托多个资金池类产品出现逾期。
一位购买“申富129号”的投资者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该产品在今年5月29日到期,资金回款一直没有拿到;“百福35号”产品5月31日到期,四川信托目前对该产品没有相关措施;5月30日到期的“芙蓉43号二期”,以及最近的6月3日到期的“锦江69二期”,也尚未兑付。
一位购买“锦江69二期”投资者称:“之前一直买其他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后来四川信托的收益率比别家的高,就开始买四川信托的产品。”
一般而言,按照合同约定,信托公司在产品到期后,在10个工作日内若能为投资者兑付,不算违约。目前,四川信托多款产品到期已经超过10个工作日,出现逾期。
当前,四川信托逾期产品规模有多大?有何措施处置?资金池产品规模有多大?第一财经向四川信托询问,截至发稿,未做回应。
5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称,信托公司应当做到每只资金信托单独设立、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清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不得将本公司管理的不同资金信托产品的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上述文件显示,信托公司应当合理确定资金信托所投资资产的期限,加强期限错配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例如,封闭式资金信托期限不得低于九十天。开放式资金信托所投资资产的流动性应当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相匹配,确保持有足够的现金、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资产。
5月11日,有市场消息称,“四川信托即将被接管,资金池业务全部停止,高管的个人护照全部上交”。对此,四川信托回应称,“我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一切正常,各项业务均有序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一段时间,四川信托多款信托产品的融资方经营情况恶化、公开市场债券出现违约等状况,但这些公司对应的信托计划却没有发生延期或违约。有市场人士质疑,相关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未延期或违约,是否存在借新还旧等情况,对此,四川信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均不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信托目前注册资本35亿元,共有10家股东,持有10%以上(含 10%)股份(或出资比例)的股东分别为:四川宏达(集团)、中海信托、四川宏达股份。其中,四川宏达(集团)与四川宏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刘沧龙。
四川信托2019年年报显示,去年归母净利润为5.21亿元,同比下滑30%。自营资产中,去年年初不良率为4.82%,年末不良率升至22.21%。
宏达股份的日子也不好过。季报显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宏达股份营业收入4.60亿元,同比下降2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9万元,同比下降125.42%,基本每股收益-0.00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