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称,近日,南京警方抓获了一名利用航班延误实施保险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经查,李某自2015年,用亲戚朋友的身份信息,靠自己估摸成功的近900次飞机延误,累计骗取保险理赔金高达300多万元。
据民警介绍,在购买航班之前,李某会对航班以及当地天气进行分析。她在网上综合评论找了一些延误率非常高的航班,起飞的时候再去看当地天气,在心里估摸后再去购买航班对应的延误险。目前,她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此事曝出之后,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很多人认为,既然保险公司推出了这项险种,就应该“玩得起,赔得起”,动辄使用刑事处罚不应当。
这个问题不能这么简单地看。刑事处罚对个人来说是最严厉的处罚方式,不可以轻易用之。同时,所有的法律体系都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公序良俗。拿购买延误险来说,要看购买者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单纯出于索赔的目的而购买,是出于获利的目的,那其出发点就存在问题。这种所谓的权益从开始就不受法律保护,甚至会触及刑事犯罪。
就这件事上,首先要看到的是保险公司的失责。
李某在近5年的时间内,“骗取”了保险金300多万元。这个数字不小。如果这900个航班全部延误的话,每次获赔就接近3000元。对如此重要的“客户”,如果说保险公司在开始阶段未充分注意的话还可以理解,但到中期还未引起警觉,未对参保人进行资格审查继续向其售卖这种保险,并给予相应赔付,这就难以理解了。类似的案例早已经存在,但还未引起保险公司的注意。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如此反常的投保人,起码大数据可以识别出来吧,5年间一点反应都没有?这就是保险公司的失责。保险公司的风控机制在哪里?难道真像电影《天下无贼》中的桥段:形同虚设?
在大数据的时代,个人征信问题是完全可以得到解决的。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广泛使用,相关个人信息、购买行为、背后的同一账户都上了链,即使是多个身份,也能很快从区块链的溯源上得到及时的反馈。 当然,现在保险公司没办法拿到航空公司的所有数据,没办法拿到订票平台用户的所有数据。这背后涉及数据权限使用问题。
至于李某这样的案例,是否涉嫌犯罪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但其中有一点是比较明确的,就是保险公司要事前扎紧篱笆,事中加强防范,事发加强协商,寻求解决之道,而不是动辄将相对人置于受刑事处罚的境地。
其次,个人必须加强自律,如果具备了诈骗罪等要件,也难逃其咎。这中间重要的是看主观是善意还是恶意。航班延误险,是指投保人(乘客)根据航班延误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当合同约定的航班延误情况发生时,保险人(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这是保护善意投保人的权益,而不是投保人心里估摸航班延误的概率之后再去购买航班对应的延误险。如果刻意借此牟利,尤其是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地位去牟利,《刑法》的条款也是摆在那里的。
(作者系第一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