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版”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纷纷落地的同时,国家医保局也在紧锣密鼓地为全国普遍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铺平道路。
进入6月以来,国家医保局连发三份医药流通领域重磅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剑指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和医药领域腐败。
6月5日,国家医保局就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向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征求意见。同时下发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将医药企业的商业贿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等6种行为纳入“黑名单”。三天之后,国家医保局又公布了《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国家医保局近来推出的政策,是以往政策的延伸,扭转药品和市场定价的不合理,减少不当获利,改变“以药养医”和“以耗材养医”的局面。
另据上海证券发布的研报,近日多省份发布了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文件,借鉴药品集采经验,短期内降价会对企业业绩构成压制,但从长期来看,行业集中度将提升,具备成本优势和丰富产品管线的企业有望受益于行业整合,并推动企业转型高端器械发展。
耗材集采已是大势所趋
2019年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促进市场竞争等原则探索高值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 。随后,安徽、江苏率先对部分高值医用耗材进行带量采购,涉及骨科植入类、眼科类、心脏支架等品类,成效显著。
上述《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医用耗材都须经过集中采购相应程序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后采购。谈判准入的医用耗材在谈判协议期内直接挂网采购。
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耗材带量采购再次驶上了快车道。其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是,5月初,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在天津调研期间,出席了天津等九省份联盟采购高值医用耗材申报信息公开大会。
胡静林表示,本次天津、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内蒙古联盟采购人工晶体,是继去年安徽、江苏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破冰后又一重大进展。希望联盟地区以本次采购为起点,将更多质优价宜产品纳入采购范围,为全国普遍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探索经验。
上述9省份组成的“3+6”联盟,是全国范围内第一次跨省跨区域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下一步在全国耗材集采试点中,“3+6”联盟可能参照“4+7”药品集采的模式,以个别品种、局部试点为开始。
5月22日,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发布了《关于公布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人工晶体类) 联合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此次公布的最终中选结果,是“3+6”联盟人工晶体类带量采购“竞价方式”和“议价方式”两轮中选的企业名单,19家企业44个产品最终中标。
其中第一轮“竞价方式”共有22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25个产品确定为拟中选,拟中选价平均降幅达54.21%,最高降幅为84.73%。
同时,福建、浙江、山东等省都启动了地方版的耗材带量采购。比如,福建拟对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留置针、超声刀、镇痛泵等 5 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浙江拟对冠脉介入药物支架、冠脉介入球囊、骨科髋关节实施带量采购。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仇冰玉在两会期间表示,今年山东将启动省级集中带量采购,针对价高、量大、面广的40种大宗药品和5类高值医用耗材实施全省集中带量采购。
耗材集采已经是大势所趋,渤海证券认为,首先纳入集采范围的品种具备需求大、技术成熟、国产化率高、单价值高等要素,例如心血管支架类、创伤骨科、人工晶体等,但目前集采价格大多尚未穿透公司出厂价格,总体来看集采将促使行业向具备规模优势、技术先进、创新迭代的头部企业集中。
国家医保局为全国集采铺路
5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主持召开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座谈会,听取部分企业和协会代表意见建议。这个会议在医药领域业内被认为是国家版耗材带量采购渐行渐近的信号。
为了推进耗材的带量采购工作,近期国家医保局、卫健委等部门完成了很多基础性工作。
2020年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囊括18种高值耗材,涉及骨科、心血管等多个细分领域品种以及多个使用科室;3月,国家医保局提出要在今年9月中旬以前,11个试点省份(江苏、安徽、福建、青海、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和宁夏)全部开展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的带量采购工作。
6月4日,国家医保局公示了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第二批医用耗材信息,共公布了超过60万个规格型号的耗材。国家医保局自成立起来就在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耗材的全国“通用语言”,力图为耗材治理提供一个重要“抓手”。
朱铭来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国家医保局治理高值耗材的一大初衷,是出于提升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以及减少患者的负担。
上述《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制定这一办法是为规范和加强医用耗材医保准入和支付管理,深化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此外,国家医保局在6月5日公布的《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是因为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操纵市场等行为造成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
这份意见征求稿还提出,要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具体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医药商业贿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违反合同约定、扰乱采购秩序等违法违规、有悖诚信和公平竞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