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ST瑞德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重庆监管局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重庆证监局调查完毕,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若干高管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奥瑞德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
三、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四、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
五、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规定,重庆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
一、责令奥瑞德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二、对左洪波给予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 款 30 万元,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罚款 60 万元;
三、对褚淑霞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四、对杨鑫宏、张晓彤、丁丽、郑海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 万元罚款;
五、对路正通、吉泽升、张波、张鼎映、刘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
六、对刘迪、张世铭、盛海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七、对陶宏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此外,左洪波作为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在奥瑞德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居于核心地位,直接组织、策划、领导并实施了涉案违法行为,是主要决策者,其行为直接导致奥瑞德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情节严重,依据规定,拟决定对左洪波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