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上出现了部分承销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低价恶性竞争的乱象,让本应是高技术含量、高价值的承销工作,沦为低能、廉价揽项目的工作。这种现象如不及时纠正,不仅会牺牲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还将损害市场发展的整体利益,成为制约市场发展的一大瓶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徐忠表示。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4月30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完成首批集中签署,首批90家承销机构参加视频会议并现场签署《自律公约》。从强调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培育诚信文化、提倡主动自律等几方面着眼,缔约机构有“十一个不”,具体包括:
不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务融资工具项目竞标或承揽;
不承诺发行利率;
不承诺获得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通知书时间及注册额度等不确定事项;
不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进行或承诺进行利益输送以争取市场份额;
不采用虚假宣传或夸大其词误导和欺骗客户;
不对其他承销机构进行歪曲、诋毁,或运用模糊概念、容易产生歧义的图文资料影射其他承销机构;
不就发行利率(价格)等不确定事项做出事先承诺,操纵发行定价;
不针对本次发行,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
不就发行文件确定的时间安排、利率(价格)区间等内容进行调整;
不以谋取不当利益为目的,有意向不同机构区别提供发行过程中的有关信息;
不出现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同时,在簿记建档过程中承诺切实保障簿记建档各参与方公平参与簿记建档业务。
据悉,为贯彻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关于“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的精神,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应会员提议,组织成立了由国家开发银行牵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德意志银行、中金公司、申万宏源证券、华润信托等共10家承销机构代表参加的公约起草组。公约起草组在广泛征求相关市场成员和法律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协商拟定形成了《自律公约》,并委托协会作为公约的执行单位。
徐忠表示,当前我国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均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规模总量现已达全球第二,市场高质量的发展要求我们将工作重心转向进一步提高承销工作质量,通过产品创新、满足不同发行人、投资者多元化的需求上来。
徐忠强调,协会支持承销机构自律公约的制定签署,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市场纪律、破坏市场约束行为的处理力度,让违规的机构付出成本,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今天,首批签署《自律公约》的各家承销机构为市场健康发展做出了表率,希望广大会员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良性竞争,以高质量的服务和创新来推动市场迈向深化发展,让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才能,从而让市场能够更好地服务多元化的发行人、投资人主体,满足市场不断提高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升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和申万宏源证券等签约机构代表发言表示,《自律公约》进一步细化补充了现有规则相关要求,明确了对恶性竞争、利益输送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禁止性规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助于加强市场成员主动自律、树立行业新风,督促承销机构坚守职业道德、践行行业规范,促进市场健康、有序、长远发展。承诺今后将带头遵守《自律公约》规定,依法合规开展承销业务,为行业作出表率。
此外,与会机构认为,面对承销业务中的不规范竞争乱象,全力支持此次自愿联合发起的自律公约倡议。各家机构均表示愿意积极参与《自律公约》签署,承诺将严格遵守《自律公约》相关规定,按照市场化原则,高质量开展业务,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