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近日发布通知,就《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文件是对2018年7月首次征求意见稿的修订版本,变化主要体现在取消许可证3年有效期、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等九大方面,进一步体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主基调,以适应保险中介市场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险代理人监管制度。监管新规加上时代转型需求,900万从业人员面临着新的发展期。
九大方面变化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个人保险代理人。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1779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2万家、网点22万个,个人保险代理人900万人。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长期以来,保险代理人法律关系不清、监管体系不明、管理标准不同,对保险代理人的监管散见于不同的文件当中,不能形成有效合力。起草《规定》,可理顺法律关系,统一监管尺度,形成监管合力。
上述人士介绍,2018年7月,《规定》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所提意见普遍中肯,银保监会最终采纳了部分合理意见,并决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与首次相比,变化主要体现在九大方面:一是调整代理机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要求;二是调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准入条件;三是修改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的有关表述;四是取消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许可证3年有效期的规定;五是明确保险机构高管人员的近亲属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符合履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六是规范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广告行为;七是调整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八是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九是加强对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行为的约束。
激发市场活力
在上述九大变化中,其中之一便是取消许可证3年有效期的设置。上述人士介绍,此举是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重要举措,将激发企业活力,支持优质公司加快发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对扰乱市场的劣质公司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实现扶优限劣。
《规定》还提出,保险机构高管人员近亲属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符合履职回避的有关规定。此举措的背景之一,是在前期监管实践中,监管部门查处了一些保险机构高管人员近亲属通过虚列费用、虚构业务等方式,违规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为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套取费用,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还专列一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实施分类管理,加快建立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这是监管首次明确提出加速独立代理制建设。分析人士表示,900万个人代理人均有机会分享这一政策红利。
代理人时代转型
前瞻产业研究院指出,险企收入的提高离不开销售渠道的扩展。在我国寿险公司销售的渠道中,代理人销售渠道占比约50%。这一比例凸显了代理人的重要性。
但随着时代发展,代理人的角色也发生着变化。业内人士分析,传统的增员驱动或越来越多地转向专业化和产能提升。国寿股份战略部指出,疫情之下公众保险意识上升,各大险企代理人数量有增有减,但摒弃人海战术、注重质态提升已经成为共识。
太平财险相关人士表示,随着保险业产业升级,代理人数量会出现下滑。科技赋能保险代理人,从而提高人均产能,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共同命脉。因此,保险公司通过丰富产品线并不断迭代、优化个人展业的硬件工具和软件平台等,都会促进个人代理人成长。
“我们现在线上线下自由转换,感觉推进了时代的迭代升级,比以前绩效更好了。每天成交一个客户,不管线上线下,这是我们给大家的理想目标,”一位保险代理人对记者表示,“严格监管对我们有益处。马太效应下,强者愈强,弱者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