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盘锦银行称,按照盘锦市财政局《关于整改盘锦银行超规发放薪酬工作的通知》要求,盘锦银行2016-2018年度6位市管干部薪酬不应高于836.46万元,而实际发放了1222.09万元,超标准385.63万元。
盘锦银行称,根据核定结果,该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等6位市管干部已全部退回超标薪酬,现2016-2018年度盘锦银行市管干部薪酬完全符合标准。
退回超规薪酬后,盘锦银行董事长张成杰在2018年的基本薪酬为10.72万元,绩效薪酬为32.16万元,任期奖励收入为33.86万元;行长张金才和监事长赵士文在2018年基本薪酬同样为10.72万元,绩效薪酬为32.16万元,任期奖励收入为33.86万元。
盘锦银行成立于1992年,由盘锦市城市信用联社改制而成,目前注册资本9.57亿元,国有资本持股占比27.7%。今年1月21日,盘锦银行披露2020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末,盘锦银行资产总额524.92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80%;总负债为493.17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86.7%;各项存款余额379.8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85.04亿元;不良贷款率1.58%,较2018年末下降1.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28.27%,资本充足率12.07%;营业收入19.09亿元,实现净利润2.19亿元。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盘锦银行具有地方国企性质,针对国企高管有较为严格的限薪令,若银行高管薪酬超过标准,一经发现,则会要求退还。
超规发放薪酬的不仅盘锦银行一家。2019年11月,沈阳市国资委网站发布的《关于盛京银行市管干部年度薪酬超标准部分退回有关问题》文件显示,盛京银行3名市管干部:盛京银行党委书记刘彦学,党委副书记张涛,工会主席徐成在2016年、2017年因多发薪酬,被要求退回共计1892.7万元。其中刘彦学退回336.63万元,张涛退回291.55万元;退回2017年度资金1264.53万元,其中,刘彦学退回598.67万元,张涛退回419.44万元,徐成退回246.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