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鹿肉24袋、鹿茸50盒、鹿茸酒200瓶、鹿鞭酒300瓶、鹿血酒120瓶……这批产自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福隆特种养殖场的鹿制品,1月21日刚刚拿到安徽省林业局的2020年度生产销售许可批文。
在安徽省林业局网站上,这份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林审准〔2020〕61号)称,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准予宿州市埇桥区福隆特种养殖场2020年度生产销售上述产品,并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共694枚。
启信宝信息显示,宿州市埇桥区福隆特种养殖场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桃沟乡大秦村,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梅花鹿繁育养殖。
24日晚,第一财经记者拨通了福隆特种养殖场法人代表秦伏龙的电话。他在电话中称,为了生产这批鹿制品,年前购买了19头鹿。“回来就过年了,接着就是新冠肺炎疫情,全封存了。”
秦伏龙说,福隆特种养殖场做鹿制品才两年,第一批鹿茸酒去年4、5月份生产的,现在还用大罐装着,没卖出去。“这批鹿肯定不能再养了。正在想法处理掉,以后转产做别的。”
在安徽省,像福隆特种养殖场这样的野生动物养殖场还有很多家。嘉祥县鹿路行特种养殖场为太安堂(亳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提供梅花鹿茸;利辛县王巿镇青之爱特种养殖场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鸵鸟;舒城县干汊河镇润海生态特种养殖场利用人工繁育的暹罗鳄加工鳄鱼肉、鳄鱼血米、鳄鱼冻干粉等产品。
《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2017年)介绍,目前,我国各地人工饲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多达几百种,龟鳖类、毛皮动物、蛇类、鹿类、鳄鱼类、蛙类等养殖业已形成集约化生产。
一场毛皮服装艺术节上,模特们在走秀。摄影/章轲
根据调查估算,2016年,全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的专兼职从业者有1409多万人,创造产值5206多亿元人民币。其中,毛皮动物产业从业者约760万人,毛皮产业产值估算3894.83亿元;药用动物产业的从业者约21.08万人,创造产值50.27亿元;食用动物产业的从业者约626.34万人,创造产值1250.54亿元;观赏、宠物类产业的从业者约1.37万人,创造产值6.52亿元;实验灵长类动物产业直接从业者约2000人,创造产值4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我国观赏动物园旅游产业91.89亿元。2016年动物园收入65.18亿元。野生动物保护繁育中心游客消费收入4.04亿元。自然保护区收入2.67亿元。
我国食用野生动物的产业规模同样巨大。以食用为养殖目的的野生动物种类较多,包括龟鳖类、娃娃鱼(大鲵)、蛙类、鳄鱼、果子狸、蛇、雉鸡类、雁鸭类等。其中规模较大的有龟鳖类、蛙类、大鲵、鳄鱼、蛇类等等。
上述研究报告估算,2016年我国食用野生动物产业的直接从业者约626.34万人,总产值1250.54亿元。其中两栖爬行类养殖从业人员101.7万人,年产值506.48亿元。爬行动物养殖从业人员501.13万人,年产值643.22亿元。鸟类养殖从业人员14.73万人,年产值76.56亿元。兽类养殖从业人员8.77万人,年产值24.28亿元。
根据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将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国际哲学院院士邱仁宗等多位专家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以来,在“鼓励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引导下,大量野生动物被养殖利用,野生动物盗猎持续增加,多地形成猎杀、运输、养殖洗白、贩卖产业链,导致大量野生物濒临灭绝,如中华穿山甲、黄胸鹀等。
研究发现,商业性养殖利用打破了人与野生动物应有的距离屏障,促使野生动物所携病毒和病菌向人类的扩散,增加了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潜在风险。大量养殖、经营、购买、食用和其他利用行为也大大增加了新疫病爆发和传播的风险。
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李坚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食用野生动物养殖业2018年的产值约为1494亿元,不到中国当年91万亿元GDP的0.16%。食用野生动物养殖业2016年雇佣了622万人,是当年中国9亿劳动力总数的不到1%。“切掉的是极少数人的商业利益,保护的是14亿人的安全利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24日表示,《决定》的出台实施,可能会给部分饲养动物的农户带来一些经济损失,有关地方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