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近日,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印发通知,明确中央财政贴息、央行再贷款、名单制管理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统筹协调,强化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资金支持,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全力保障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月8日,财政部负责人介绍,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规范资金管理。一是明确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并动态调整。二是对名单内企业,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三是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四是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强化资金监管和跟踪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对于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政策实施后,在当前市场水平下,重点保障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应可降至1.6%以下,有助于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供给。
上述负责人表示,此次五部门联合发文体现了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企业融资成本显著下降。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在央行专项再贷款和中央财政贴息共同支持下,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企业将更有动力和资金扩大产能,开足马力生产,保障供应。
二是扩大支持范围。由目前的医疗、生活物资的生产企业,扩大到将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等纳入支持范围。
三是应急管理,效率为先。为切实解决重点保障企业资金短缺,应保尽保,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不僵化要求“先审批再放款”。在申报纳入名单时,可同步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简化审批,保持资金畅通流向企业,惠及防疫工作。
四是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负责重点企业名单管理,央行提供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金融机构从严审批、从快放贷,审计署强化监管。各环节有机衔接、高效运转,确保资金第一时间到位。在各有关方面的通力协作下,这项政策一定能够及早生效,迅速缓解重点保障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有效增加医疗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
(编辑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