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市能级与核心竞争力,需要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
1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下称《工作报告》)。刘晓云表示,2019年上海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6.63万件,审结86.5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8.5%和9%;92.8%的案件经一审即息诉,经二审后的息诉率为98.9%。
知识产权保障提升有力
刘晓云在工作报告中表示,2019年,设立上海破产法庭,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大力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全年共审理破产案件750件,同比上升83.4%,一批“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途径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刘晓云表示,在“依法促进创新发展”上,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3万件,同比上升9.6%。强化司法保护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
“创新发展的核心成果都会通过知识产权的方式来体现。”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游闽健对一财记者表示,“工作报告里提到的关于惩罚性的赔偿,这是非常好的一个制度。过去,在知识产权的赔偿上采用填平方式,就是需要原告去举证自己受到了多大的损害,然后(参考)被告获利是多少,再来判定(赔偿额度),会导致
十赔九不足;现在用了惩罚性赔偿,就可以有效地遏制违法者侵权,能够直接增加他的违法成本。”游闽健说。
游闽健还强调,“针对创新发展的法治保障非常重要。因为司法具有导向性的作用;通过重点案例的审判对行业具有指导、参考的价值。同时,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周期比较长,当下上海法院采取的一系列简化性举措加快了案件审判的流程,这些也是非常必要的。”
深化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
另一大司法服务保障的主题则是服务保障三项重大任务——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以及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尤其是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层面,刘晓云表示,2019年,上海法院主动对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司法需求,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行动计划》,与苏浙皖高院签署全方位战略合作协议,在审判执行联动、跨域诉讼服务、环境资源司法协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法律适用统一等方面开展合作,提升长三角地区司法服务水平。
比如,沪苏浙皖高院会签《长三角地区跨域立案工作规范》,上海青浦法院、江苏吴江法院、浙江嘉善法院会签《长三角一体化法院执行协作备忘录》,沪苏浙皖高院会签《关于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推进法律适用统一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服务保障内容。
刘晓云还表示,2020年要认真落实长三角司法论坛签署的合作协议,深化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完善司法保障进博会长效机制,提升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认真贯彻《外商投资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最高标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长三角一体化作为国家战略其意义重大。目前来看,不但要关注青浦、吴江、嘉善为主导的示范区法治建设,也要关注以松江为起点的G60科创走廊的法治建设”,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练育强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建议。
在司法角度上,练育强建议,“长三角一体化要遵循同案要同判的原则,沪苏浙皖联合发布的相关审判案例就非常具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