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征信系统终于来了!
1月17日,人民银行消息,征信中心于2020年1月17日启动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工作。自2020年1月19日起,征信中心将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二代征信系统为何要考虑采集“共同借款”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征信中心在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设计展示“共同借款”信息,是为了更为全面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2020年1月19日上线的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尚未展示个人“共同借款”信息,待下一步金融机构开始采用二代格式报送数据后,这类信息将开始展示。
与一代格式信用报告相比,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有哪些新增数据?新增数据是否已全部上线?二代格式企业信用报告在展示企业担保信息方面有何变化?针对这些问题,该关负责人一一给予回应。
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有哪些改进?
在广泛征求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与一代格式信用报告相比,二代格式信用报告在内容上主要有哪些改进?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1月19日上线的二代格式信用报告,直观展示个人“5年还款记录”,个人信息增加展示“个人为企业提供担保”、“就业状况”、“国籍”、“联系电话”等;企业信息增加展示“上级机构”、“企业规模”、“所属行业”等。
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加全面精准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根据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管理需求,积极探索新增了相关数据项格式,主要包括:个人增加“共同借款”、“循环贷款”、“信用卡大额专项分期”、“授信协议信息”等信息;企业增加“循环透支”、“企业为个人提供担保”、“逾期总额、本金和月数等逾期指标”等信息。按照二代征信系统功能分步实施的工作部署,上述新增数据项有待于下一步二代格式数据报送功能上线后,金融机构开始按照二代格式报送数据时才会展示。
为什么设计展示个人“5年还款记录”?
另一大变化是,二代格式个人信用报告设计展示最近“5年(60个月)还款记录(包括还款状态、逾期金额)”。
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了直观、连续、完整展示借款人履约情况,帮助公众积累信用财富,促进获得融资。
一代征信系统于2006年正式运行,通过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和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解决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实际上,一代格式个人信用报告也展示了5年还款记录,只是展示方式略有差异。
“从信息量来看,二代格式个人信用报告展示5年还款记录是基于一代格式信用报告中的最近24个月还款记录和最近5年内逾期记录内容,增加了最近2年的逾期金额,比一代格式信用报告更加全面展示个人按期还款信息,更为全面准确反映个人信用状况。” 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称。
为何要考虑采集“共同借款”信息?
所谓“共同借款”,是指一笔贷款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借款。“共同借款”信息反映每个借款人的客观负债情况和履约情况,是金融机构评估每个借款人信用风险的必要信息。
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称,征信中心在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设计展示“共同借款”信息,是为了更为全面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
不过,记者了解到,1月19日上线的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尚未展示个人“共同借款”信息,待下一步金融机构开始采用二代格式报送数据后,这类信息才开始展示。
根据国际征信实践,共同借款信息会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金融机构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会充分考虑共同借款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依照国际惯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必要将共同借款信息展示在每个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客观、准确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
他表示,征信中心将本着“尊重事实”原则从金融机构采集此类信息,将借款信息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信用报告中。如后续借款主体发生变更,征信系统将按照金融机构报送的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客观记录实际情况。
例如,如果发生后续共同借款协议解除,二代征信系统的数据报送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报送解除共同借款关系信息;金融机构向征信系统报送更新信息后,不再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将不再展示这笔贷款信息。
二代征信系统采集个人水电话费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吗?
二代征信是否采集水电等缴费信息一直备受关注。目前,二代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仅在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设计预留了展示格式。
记者了解到,二代征信系统将继承展示一代征信系统中已采集的个人电信正常缴费和欠费信息。对于个人电信信息,征信中心一直坚持“稳妥、谨慎”原则,在严把数据质量关的前提下进行采集。
根据国际征信业发展趋势和实践,“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能够反映借款人的偿还意愿,有助于帮助缺乏信贷记录的信息主体获得融资。对没有信贷记录的人群,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前提下,采集“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有助于帮助其建立信用记录,促进其获得信贷。
上述负责人表示,未来,在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协商,并将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并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后,才会进行采集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