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11月,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累计查询量分别为21亿次和9772万次,日均查询量分别为628万次和30万次。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征信系统全面记录个人和企业信贷还款情况,为信贷市场提供借款人“信誉抵押品”,能有效提高信贷决策效率,降低信贷交易成本,增加借款人融资机会,对防范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提供了重要保障。
依法合规采集信用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介绍,当前我国征信系统依法合规采集的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信息,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个人信贷信息,包括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信息。截至2019年11月底,个人征信系统接入各类放贷机构共3693家,已经基本实现对个人金融信用信息的广覆盖。二是“先消费后付款”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这类信息可以帮助缺少信贷记录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三是公共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
对于水电燃气缴费等何时纳入征信系统,王晓蕾表示,水电燃气缴费属于“先消费后付款”的信用信息类别,但从目前我国的情况看,该部分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未来随着信息化、实名制程度的提高,将研究把这部分数据纳入征信系统中。
征信中心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11月,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共8482.6万次;其中,线下查询共计6253.5万次,占比74%;线上查询共计2229.1万次,占比26%。
对于征信报告查询次数过多是否会影响银行贷款,王晓蕾提示说:“历史数据显示,一段时间内如果某个人贷前查询的次数非常频繁,其风险是非常高的。”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一年内个人可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王晓蕾说:“即使没有新增的贷款申请和新办信用卡申请,也希望大家很好地利用一年两次免费查询征信报告的机会,及时了解自己的征信信息和信用报告中的记录,及时了解是否存在违规查询行为或信息泄露风险。”
不断提高异议处理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规定个人拥有的征信权利包括知情权、同意权、异议权、重建信用记录权和诉讼权。
其中,异议权是指个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上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时,有权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申请,并要求更正。王晓蕾表示,一直以来,征信中心高度重视征信数据质量工作,在加强数据准确性的同时,会同金融机构认真开展异议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异议处理效率,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异议权。征信中心还为个人提供信用报告展示“本人声明”服务,用于记录展示个人对本人信用报告中有关事项的解释。
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11月,共受理个人征信异议申请4.9万笔,异议回复率99.8%、异议解决率99.6%,异议处理时间平均十几天;共受理个人声明业务1275笔;整体处理情况保持平稳。
从信用卡盗刷所造成的逾期看,中国工商银行管理信息部征信管理处处长赵星霖介绍:“当信用卡出现一笔非本人消费的刷卡交易时,银行已经按照央行要求,将信息提供给征信中心了。央行要求业务发生后的T+1日就要报送给征信中心,但这并不代表银行就不解决该问题。”
赵星霖表示,工行有一套及时高效的异议处理流程,客户一旦提出异议说该业务非本人办理,就会立马启动异议处理的流程去核实。核实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比如有的发生在境外,或需要国际卡组织协助,有的甚至还需要公安部门的协助。但一旦核实确认这笔消费不是持卡人本人的行为,将会立即启动纠改操作,将已经报送到征信系统中的逾期信息删除。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管理信息部总经理张淑丽表示,工行还将异议处理工作向前延伸,主动开展个人客户潜在征信异议处理工作,对筛选出来可能引发客户征信异议的业务隐患数据主动核查,确有问题的及早修改,以保障征信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科学使用个人征信报告
对于银行是否会因为征信记录而差别化对待客户,赵星霖表示,银行会以非常科学的态度来使用征信报告,不会因为征信报告上有逾期就不分青红皂白、不分逾期的情节严重与否或金额大小就简单地“一刀切”拒贷,这对银行发展业务也不利。
“征信系统保护的不是借款人的利益,而是社会公众其他人的利益。”王晓蕾强调,2019年1月至11月数据显示,本人信用报告查询的数量仍是上升趋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看到征信信用记录的重要性,也认识到该为自己的信用记录负责。
此外,对于已经被记录在征信系统中的不良信息何时会被消除,王晓蕾表示,征信系统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落实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在信用报告中不再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