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标书,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正式启动。
经专家论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选择了33个品种,覆盖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和罕见病等治疗领域,涉及100多家医药生产企业。根据各联盟地区报送的数据,此次采购量基数为124亿片(袋/支),各品种的约定采购量为采购量基数的50%~80%,根据中选企业数量确定。按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2020年1月17日将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全国各地患者将于明年4月份用上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坚持“4+7”试点及扩围的基本原则、主要政策和组织操作模式,并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的常态化,不再选择部分城市试点,一次招采即在全国同步实施。同时,坚持“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工作机制,坚持平台操作的专业化和稳定性,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负责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