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涉我国行政机关的法律纠纷与案件亟需要行政复议制度的参与。
近日,由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华东政法大学共同发起的“行政复议研究中心”在上海成立,这是全国首个行政复议研究中心,将为该领域理论研究、实践前瞻提供扎实依据;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陈富智局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教授担任研究中心主任。
“该中心的成立是我国法治建设当中的一个重大举措。”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说,“行政复议制度理应成为解决我国行政争议当中的一个主渠道。”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而11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也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要“强化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对因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使企业受损的要依法补偿”, 行政复议研究中心的成立也将为下一阶段该领域法制工作提升到新台阶。
如何从量化角度看待行政复议效果?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综合处处长徐运凯表示,“要更加侧重行政复议制度中的监督功能,其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和行政诉讼同样定纷止争的功能。”
从我国《行政复议法》成立的20年来看,各地的创新实践为行政复议制度提供了一些参考。
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处处长李峰表示,“目前,北京市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的创新点体现在:不断探索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模式、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试点、大力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接待点下移的尝试这四个层面。”
广东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处处长林永孟介绍,20年来,行政复议已经成为了广东省解决“官民”纠纷的主要渠道。“我省案件量从2000年的3456件增长到2018年的33565件,年均增长22.93%,案件量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
“特别是珠海市,行政复议案件量是行政诉讼案件量的三倍,表明我省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纠纷案件中占比明显高于行政诉讼,发挥了较好的过滤器作用。”
在经济活跃的长三角地区,行政复议创新更加值得探讨。以江苏省为例,其全省行政复议案件量在近两年达到了2013年的2倍。从2018年数据来看,全省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诉讼案件,一审败诉率同比下降了20%。
“下阶段,我们会突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改进案件的审理方式,切实加大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的力度,特别是扩大听证审理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市县级的年度案件听证率,要力求能够达到70%以上。” 江苏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二处处长丁淑渊说。
而从安徽省的情况来看,由于其全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土地征迁活动频繁使得近年来全省征地类申请国务院裁决的案件一直处于全国第一位。
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夏月星认为,该类案件的政策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也很高,需要实地调查核实证据,投入较多的人力和精力;因此,建议在具体实施方案中对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方面做一些刚性的约束,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行政复议制度对行政机关是非常好的制度。”上海政法学院关保英认为,“首先,行政复议是为行政机关下台阶的一个制度;其次,行政复议制度可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将诸多问题通过柔性方式在行政机关中解决,而不是进入司法程序。另外,行政复议可以节省社会治理成本,这非常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