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冷翠华
记者从中国人保财险了解到,截至目前,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模式”——“余杭模式”已在其30家省级分公司落地,并通过该模式成功调解案件7.38万件,调解金额合计30.65亿元,该公司还将继续升级和推广这一模式。
一个平台两个原则三方联动
到底什么是余杭模式?据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指的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模式”,即在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保险公司、司法鉴定机构等相关单位参与的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的物理基础上,通过流程对接、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以“调解前置、规则统一”和“信息系统运行”为核心,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赔偿调解、立案应诉和保险“一键理赔”的一体化处理模式。
2015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原保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人保财险总公司和分公司联动,将自有“人伤数据库系统”的调解、理算和数据库模块与司法实践结合,并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率先试点,创立了这一模式。
“余杭模式”的核心是“一个平台、两个原则、三方联动”。“一个平台”即“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依托互联网技术,联通交通事故处理涉及的各个单位,并在平台搭载“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器”、行业调解、司法确认等功能模块,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在线服务。
“两个原则”即“调解前置”和“规则统一”原则;“三方联动”即参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保险主体共享数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公正高效地推进事故处理。
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在互联网的科技支撑下,“余杭模式”实现了一网办案、公开透明、快速处理,当事人不必再“多点多线”往返奔波于公安、法院、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单位之间,可“一站式”解决纠纷,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同时,由于实现了调解标准与司法判决标准的统一,各方当事人对赔偿结果预期明确,可以更加快捷地获得符合心理预期的经济赔偿,有效减少争议、化解矛盾。
在实践中,“余杭模式”形成了保险主体、人民法院以及当事人三方共同受益的良好局面。对于保险主体而言,“余杭模式”极大地优化了理赔流程,显著提升了理赔服务体验和客户满意度。对人民法院而言,道交案件在进入诉讼前即被高效化解,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对于当事人而言,在赔偿金支出方保险主体的参与下,纠纷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调解协议得以直接有效地兑现为保险赔偿,既缩短了获赔周期,又减少了诉累,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9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银保监会联合下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规范》,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升级创新全面推广
人保财险各级分支机构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打造本地“余杭模式”升级版,成为了属地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伤者医疗费支付问题是案件初发期一个比较突出的争议点。对此,中国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山东分公司等多家分公司依托与当地部分医疗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遵循“余杭模式”加强数据互联互通的思路,推出了医疗费担保或垫付服务,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也为后续通过“余杭模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争取了有利条件。
公平公正的鉴定结果不仅是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而且对于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实践中,如何避免鉴定机构在利益驱使和不法掮客的诱导下,作出有失公平的鉴定结论,仍是广大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
为破解这一难题,中国人保财险浙江分公司会同法院、司法等相关单位进行了深入探索,通过在“余杭模式”平台上搭载“在线鉴定”功能,案件当事人可以在线随机选定鉴定机构,在线收悉鉴定须知和鉴定结论,鉴定过程全程留痕、公开透明,既有效遏制了鉴定“黄牛”的生存空间,又大幅提升了调解公信力,让伤残死亡等矛盾较为集中的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中国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推广“余杭模式”,并结合各地实践对这一模式进行再创新和再升级。
(编辑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