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预算有惊无险过关,世界贸易组织(WTO)在2020年不会被迫“关门”了。在12月9~11日召开WTO总理事会之前,WTO各成员方在6日的一场预算会议中初步批准了2020年WTO预算。
WTO虽然避免了关门风险,不过,在全球贸易的“最高法庭”——WTO上诉机构的未来方面,各方在12月10日之前达成妥协的概率几近为零:由于美方在过去两年中蓄意阻挠上诉机构法官纳新,该机构将于12月10日之后陷入瘫痪。上诉机构的停摆,恐将令WTO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脑中风”。
待上诉机构停摆后,全球国际贸易将面对何种未来?WTO总干事阿泽维多在6日的大会上道出前景,“在争端解决机制方面,你可以(选择)恢复大多数成员方都想要的这一公正有效且高效的两层审查机制。或者,你的选择恐会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不受限制的单方面报复行为以及更少的投资、更少的增长和更少的就业机会。”
“争端解决机制是极为强有力的。”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经济学教授罗德里克(Dani Rodrik)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据我所知,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唯一一个可以使美国改变其政策的国际协议。从这个意义上说,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非常成功的。”
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世俭亦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上诉机构给了发展中国家在贸易纠纷中摆脱西方丛林法则威胁、公平上诉的机会,这也是WTO成员方能从关贸总协定(GATT)时期的104个成员发展到目前164个成员方的重要原因,而其间不时出现的对美不利裁决令美国恼火。未来上诉机构若停摆,贸易小国恐无处评理。
上诉机构经费遭大幅削减
WTO总干事阿泽维多在6日表达了对各成员方在预算方面达成妥协的欢迎。
周世俭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预算方面的谈判进展符合预期,即:美国并非真心想要“整垮”WTO,更无意退出WTO。
WTO本身仍可以保护美方的多重利益。周世俭表示,“美国仍然需要WTO所提供的贸易规则。”
据悉,在6日的预算会议上,美方再次要求大幅削减上诉机构专家组成员费用。美方曾在此前的预算讨论会议上流露出不打算支付2020和2021财年预算的迹象,而由于预算案必须由WTO的164个成员方全部批准才能放行,如美国执意阻拦,这有可能导致WTO在2020年出现停转现象。
最终,各成员方达成妥协,即2020年上诉机构成员的年度支出限制为不超过10万瑞郎,比此前的全额拨款削减了87%(以往上诉机构的预算通常在79.1万瑞郎),同时,还为上诉机构的整体运营设限,即其支出上限限制为10万瑞郎,比此前的资金减少了95%。
不过,各成员方在批准这一决定的同时表示,此次削减支出是一次例外事件,不会为今后的预算谈判树立先例,各方并在批准了明年WTO的1.972亿瑞士法郎(近2亿美元)预算的同时,同意推迟对2021年预算审议。
在11月22日的争端解决机制例会上,美方曾细致地描述了对于上诉机构法官薪酬体系的不满。美方提出,作为一个兼职岗位,上诉机构法官只需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才来上班,而其年收入却超过30万瑞士法郎(约合215万人民币),这比WTO副总干事的收入要高得多,WTO副总干事还是个全职岗位。
其二,上诉机构法官的工作量不大,补贴却还拿得多。美方代表指出,每年上诉机构做出的判决只有5~6件,根据WTO的相关激励机制,上诉机构法官花在上诉案件上的时间越多,能拿到的加班费就越多。
在该例会上,欧盟和中方代表均反驳了美方的看法。欧盟指出,自1995年以来,上诉机构成员的每日费用和津贴仅增加了30%,且基本薪酬结构保持不变,此外法官们也不会获得退休金或其他福利。薪酬应维持到一定水平,才能吸引最优秀的候选人。
中方则指出,与其他国际司法机构相比,目前对上诉机构法官的补贴,远远低于他们在其他国际司法机构中的同行,且与其他提供类似服务(例如商业和投资仲裁)的裁决人相比,上诉机构成员的薪酬低得多。
上诉机构将瘫痪,去哪儿说理?
12月5日,中国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在例行记者发布会上表示,争端解决机制是世贸组织的三大支柱之一。由于个别成员持续阻挠上诉机构的遴选,上诉机构成员数量不足,将于今年12月10日之后陷入瘫痪。
“这将导致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难以正常运转,损害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这种破坏多边贸易体制的行为受到绝大多数世贸组织成员的谴责。”高峰表示,下一步,中方将与绝大多数WTO成员一道,继续努力推动解决上诉机构危机。
通俗地讲,上诉机构是WTO体系中负责裁决贸易争端二审制度中的“最高法院”。WTO上诉机构常设7位法官。但两年来,由于美国在上诉机构启动法官纳新、连任程序方面的蓄意阻挠,从2018年1月起,上诉机构仅剩3位法官,分别来自中国、美国和印度,三人也是上诉机构能够运作的底线。
其中,来自美国的格雷厄姆和来自印度的巴提亚的任期均将于2019年12月10日到期,而中国籍法官赵宏的任期将在明年11月结束。
在12月3日的WTO争端解决机制例会上,争端解决机制主席沃克大使(Amb.David Walker)做出了三点明确表述:其一,WTO成员方之间没有就延长两位上诉机构成员的任期达成共识,这两位法官的任期将于今年12月10日届满。
其二,在他的理解中,对于目前已经结束听证的上诉案件,负责这些上诉机构的成员将会完成这些案件的后续工作。第三,对于那些在12月10日之前提交或想要提交上诉通知书的成员方,如果还希望进行上诉听证的话,需要等待上诉机构恢复运作。
美国前贸易代表、美国威凯平和而德律师事务所(Wilmer Hale)资深国际合伙人巴尔舍夫斯基在此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总结了这一后果,即如12月中旬无法任命新法官,可以看到的是上诉机构会完成此前的案件,但之后就只剩专家组了。
接下来,要么各成员方达成共识,即没有上诉机制也没有关系;要么各成员方达成相互协议,即未来都不可以使用该争端解决上诉机制了。对此,巴尔舍夫斯基认为,对于国际贸易而言,这将非常混乱,这意味着将没有规则、没有法律、没有标准、没有一致性,该(WTO)系统没有可靠性,且将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第一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获知,在3日的WTO争端解决机制例会上,美方曾表示,在缺乏共识的情况下,美方赞同各方在上诉问题上都以适当的方式相互接触,就像有些成员方已经提出的那样。
美方所指的是,目前,欧盟同加拿大和挪威等方面达成有关双边仲裁的条约,并希望这样的自愿双边条约可以促成164个WTO成员方达成仲裁方面的诸边协议。
不过,这提出了一个最大的问题,即谁来在未来的案件中约束美方,解决对美纠纷?
周世俭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凭借WTO规则,一个贸易小国可以在WTO上诉一个贸易大国,这是最难得的、宝贵的,若上诉机构停摆,小国就没地儿讲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