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2月1日起,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上海、天津、海南、山东等地近日纷纷发布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也发布了相关落实方案。
与此同时,从12月1日起,对外贸易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海关法、种子法6部法律有关规定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于近日公布。通过改革,将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4日在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介绍,这次改革试点的主要政策安排有三方面:一是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清单实行分级管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唐军表示,“证照分离”改革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不断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方式、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进行优化。法律法规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立改废释。因此,对清单定期进行调整更新十分必要。
二是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
三是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规范企业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推进改革。
2015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先后在上海浦东新区试点并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的现象。
唐军强调,当前,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便利化程度已经有了很大改善。世界银行《2020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开办企业”便利度在全球190个经济体当中排名第27位。但是,“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企业在拿到营业执照进入市场的“大门”后,还进不了特定行业和领域的“小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数量还较多、办理时间还较长、流程还不透明。
这次改革就是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进一步降低企业准营门槛,使企业方便地开办、更好地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