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刘伟杰
2019年11月30日,第六届中国税收与法律高峰论坛在中央财经大学隆重举行,此次论坛的主题是数字经济的税收治理问题。此次盛会由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税收教育研究所、互联网+财税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由海南高灯科技有限公司协办。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北京大学、华为集团等有关部门领导与高校专家、以及企业界人士,共240余人出席了本次高峰论坛。
本次论坛由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贾绍华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教授、互联网+税务研究中心杨志清教授主持。开幕式上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马海涛教授致欢迎辞时表示,数字经济渗透到世界经济的各个方面,影响到各个领域,正在改变社会交往和个人的关系模式,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郝昭成在致辞中对数字经济的税收研究历程进行了梳理,他认为数字经济的税收治理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问题:一是数字经济该不该征税,二是数字经济征什么税,三是数字经济怎么征税。前两个问题经过讨论后已经初步得出结论,即经济活动地和价值创造地都应该征税,并且所得税要征,流转税也要征。但第三个问题涉及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创新问题,仍需深入研究。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从法律治理特别是从税收征管法角度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治理进行剖析:首先,从税收征管法的立法过程来看,数字经济对我国税收征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以及我国针对数字经济在新的税收征管法草案中增加了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其次,数字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强劲动力,也带来了稳定可靠的税源。与此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也考验着一个国家的税收治理能力,因此,我国要积极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完善我国税收征管体制。
另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在其主题为《数字经济与税收征管的互动》演讲中阐述核心观点:数字经济与税收治理是一个互动关系,并不是税务机关单纯来治理数字经济,我国税收征管也需要依托数字技术与数字经济来提升税收征管效率。
蔡昌阐述了关于数字经济税收治理的六大观点:一是数字经济相较于传统经济,体现出更透明、更简单、更公开、更公平的显著性特征;二是数字经济的范畴远大于电子商务、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领域;三是数字经济是一种经济结构的变化,其底层逻辑主要由数据和信息构成,而不是传统经济所依赖的土地、资本、劳动力;四是数字经济是一种创新;五是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将成为最重要的资产;六是数字经济加快了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进程。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