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建设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同意将南京白马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纳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畴管理并享受相关政策。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面积145.8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溧阳市,南至晶桥镇,西至东庐山麓,北至句容市。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0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环镇东路,南至老明公路和S341省道,西至贯庄路,北至宁杭城际铁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科技部、自然资源部负责发布。
根据要求,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必须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和有关补偿安置规定。坚持农地农用,严禁改变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性质,禁止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各项建设严格控制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要跟踪评价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切实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