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山东济南市民杨女士成功申请了全国首张医保电子凭证,这标志着我国医保信息化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即日起在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广东七个省(市)的部分城市将陆续开通使用。
为方便参保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发了相应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同步上线,参保人可在各大主流APP商城、应用商店下载使用。
11月24日,全国医保电子凭证发布式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山东省副省长孙继业、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孙述涛出席仪式并致辞,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电子凭证是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参保人的唯一标识,是打通医保线上服务的金钥匙。与实体卡或其他电子卡相比,医保电子凭证有四个突出优点:
一是方便快捷。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APP,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经由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激活使用,十分方便。
二是应用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广泛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各业务场景,一张电子凭证,可以办理所有的医保业务。
三是全国通用。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以凭证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可以说“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四是安全可靠。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采用国产加密算法,数据加密传输,动态二维码展示,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表示,国家医疗保障局将不断探索创新,深入研究引入5G和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加快完善电子凭证功能和推广应用,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让更多便民举措更加广泛地惠及人民群众。
山东省副省长孙继业表示,山东作为此次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工作的先行试点省,将坚决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快推动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普及和应用,不断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医保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