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浮动管理费率基金重新开闸,富国、兴全、中欧等6家基金公司旗下产品获批,给基金行业带来了不少新的变化。
首先,与以往的支点浮动模式、“新高法”业绩报酬模式不同,在新的模式下,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完全与投资者盈利挂钩,只有基金赚到钱才收取业绩报酬。不会出现投资者亏钱,基金公司仍然提取业绩报酬的现象。而针对逐笔基金份额提取业绩报酬,也真正实现了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理念。对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长期业绩绑定,形成利益共赢和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
其次,针对国内股市波动较大的特点,新模式设置了长期锁定基金份额的机制。新的规则要求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锁定期,锁定期满后投资者才可以赎回。通过这种锁定期的设置,一定程度上扭转投资者短期非理性申赎行为,使投资者可以分享股票波动中成长的大趋势,实现中长期大概率盈利,进一步改善投资者的盈利体验。
再次,目前业绩报酬产品设置了合理的提取业绩报酬门槛。目前有两只基金已经公布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皆设置了“对每笔基金份额年化收益超过8%的部分,计提20%业绩报酬”的规定,若基金年化收益率不超过8%,将只收取每年0.8%的固定管理费,大幅低于普通主动权益基金年均1.5%的管理费率。
最后,对于该类型基金基金经理的考核,新规则更为注重基金经理业绩的稳定性和考核的长期性。比如,对基金经理进行长期考核,不看短期业绩;通过对基金经理的奖金进行递延发放,使基金经理能够对持有人的长期利益负责。
事实上,实施浮动管理费率基金创新和改革,是对“推动公募机构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强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长期业绩导向”的重要探索,浮动管理费率基金通过费率制度和规则的优化设置,有利于更好激励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做好长期投资业绩,并更好与持有人长期利益保持一致,改变过去公募基金“旱涝保收”、一味追求规模忽视投资者利益的现象。
不过,作为对基金行业良性发展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的探索,浮动管理费率基金在创新发展过程中还可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新问题,比如基金的业绩报酬提取门槛是否合理,基金经理为了获取业绩报酬投资风格会否更趋激进,持有人的流动性受限等。然而,随着基金公司长期投资优势的凸显,持有人盈利体验的提升,浮动管理费率基金必将为大力发展权益基金趟出一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