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旭光电,000413.SZ)、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旭蓝天,000040.SZ)今日开市起临时停牌。东旭集团控股股东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拟向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转让其持有的东旭集团51.46%的股权,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同时东旭光电公告称,公司24568.0345万股、36895.2708万股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份预计分别于2020年12月29日、11月30日上市流通。以及东旭蓝天公告显示,公司14970.0598万股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份预计2021年11月30日上市流通。
此外,上清所早间发布公告称,未收到东旭光电发行的中期票据付息兑付资金,暂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涉及债券分别为“16东旭光电MTN001A”以及“16东旭光电MTN001B”。两只债券应付本息合计20.1亿元。
同时东旭光电发布公告解释,由于公司资金暂时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造成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未能如期兑付。并强调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并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加速回款安排兑付资金,计划近期兑付 。
Wind数据显示,目前东旭光电目前共有4只债券,除了上述三只债券之外,还有一只“15东旭债”,当前余额9.56亿元,票面利率6.8%,将在2020年5月19日到期。东旭光电4只债券余额合计56.56亿元,一年以内面临行权的共有3只债券,合计48.56亿元。
官网介绍显示,东旭集团总部位于北京,公司旗下拥有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嘉麟杰三家上市公司、四百余家全资及控股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集液晶玻璃基板装备制造、技术研发及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全球领先的光电显示材料供应商。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目前注册资本57.30亿元,公司主体评级为AA+。
2019年三季报显示,截至9月末,东旭光电下拥有183.16亿元货币资金(合并口径,下同),加上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20.56亿元、存货51.84亿元等,其流动资产合计444.89亿元。
早在2019年5月,公司曾被市场和监管质疑其“存贷双高”的合理性。深交所就货币资金余额问询过东旭光电,截至2018年末,其货币资金余额为198.07亿元(包括受限资金48.90亿元),有息负债余额为204.31亿元(包括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深交所要求其说明公司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维持大规模有息负债并承担高额财务费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等。
东旭光电回复说明称,公司所从事的光电显示产业属于技术、资金高度密集型的行业,技术壁垒高、资金需求大、投资回收期长,为了赶超美日主要寡头竞争对手,公司除了通过股权融资外,还需要通过有息负债取得公司持续研发、运营所必需的资金。产业特性决定了产业链主要公司普遍存在资金需求量大,负债高的特点。
2018年公司持有货币资金量以及维持有息负债规模是综合考虑公司各项资金需求,进行了合理的资金使用规划,并结合公司面临的金融环境与可选择的融资渠道和方式等多种因素下做出的审慎决策,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一环,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