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的一项专项执法行动显示,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三个领域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高发领域。
1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4月1日至9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开展了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474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4件;组织执法联动4225次;开展行政约谈3536次;开展宣传活动10653次。
随着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消费者个人信息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商业资源。非法收集、买卖、使用、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精准诈骗频发,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本次执法行动突出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APP运营等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打击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等违法行为。
杨红灿介绍,从查办案件的情况来看,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主要高发在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三个领域,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40件,涉案信息313.9万条,罚没款1080.6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3.4%、85%和55.5%。
其中,房产租售行业案件数量和涉案信息数量均列首位,查办案件273件,涉案信息数量153.2万条,罚没款428.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8.5%、41.5%和22%。装饰装修行业案件234件,涉案信息数量34.5万条,罚没款176.7万元。教育培训行业案件133件,涉案信息数量126.2万条,罚没款475.7万元。
最突出的违法行为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10件,涉案信息276.3万条,罚没款1006.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8.2%、74.8%和51.7%。
从专项行动可以看出,个人信息违法案件主要有三个特点:违法行为具有多发性;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案件查办难度大。此外,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往往具有涉众、跨地域等特点,取证难度也相对较大。因此,虽然专项行动震慑了违法行为,但是从长远来看,个人信息的保护依然需要法律出台。
在10月20日的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举行网络空间数据法律保护论坛上,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相关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数据法律保护体系将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