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5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提出一周年的当天,科创板迎来5只新股上市。从开盘情况来看,涨幅分化较为明显,市场情绪比开市初期更为理性。截至目前,科创板累计已有46家公司发行完毕并挂牌上市,对应2019年动态市盈率中位数为35倍,发行市盈率总体合理。
上交所方面表示,交易所高度重视科创板发行工作,围绕定价总体合理、配售权责对等、运行安全平稳目标,从业务、规则、技术、人员等多方面实施保障。上交所副总经理卢文道更强调称,目前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进入常态化,接下来将继续坚持公开、透明的审核机制,保持持续供给;继续坚守科创板定位,在审核环节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继续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严把上市公司入口关。
增量供给持续
11月5日,上交所交易大厅迎来5家科创板公司的挂牌上市。这也除首批25家企业同日上市之外,截至目前单天上市企业最多的一次。鸣锣之后,在场的企业代表和机构人士依然没有离去,驻足观看屏幕上的股价涨跌情况。但与首批上市全面集体大涨有所不同,当天开盘涨幅已经出现较为明显的分化。
集合竞价阶段,普门科技涨142%,美迪西涨61%;而安恒信息、中国电研的涨幅则分别为33%、23%,久日新材开盘仅上涨11%。
(图为2019年11月5日5只新股上市仪式结束后。张婧熠/摄)
市场情绪趋于理性、股价表现出现分化,是科创板当前较为明确的趋势。部分科创板股票价格近期出现了明显的回归,有18只个股较最高价回撤幅度超过50%,有市场人士对此表示,上市初期,标的公司存在一定的稀缺性,叠加投资者热情高涨,新股溢价效应突出。随着发行节奏常态化,供需逐渐趋于平衡,投资者情绪趋于理性,股价出现一定幅度修正,这些有利于科创板的健康长远发展。
市场化定价,是科创板最核心的制度改革措施之一。现行科创板规则,在配售环节通过提高网下发行初始配售比例、减少回拨幅度、提高市值门槛至6000万元等方式增加网下对象的获配股数,加大报价约束。推行保荐机构跟投,平衡投资者与发行人利益。强化主承销商投资价值报告对报价和定价的引导。剔除最高报价,并参照平均值定价设置梯度风险警示机制。
截至目前,科创板已经有46家企业完成发行并挂牌上市。从静态市盈率指标看,46家公司2018年扣非前摊薄后市盈率区间为18倍至269倍,中位数为43倍;2018年扣非后摊薄后市盈率区间为19倍至468倍,中位数为49倍。相应指标都低于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发行市盈率的中位数。对比2019年动态市盈率看,46家科创板公司的市盈率中位数约在35倍。多数公司发行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
从募资金额来看,46家科创板公司的募资额区间为3.5亿元至105.3亿元,中位数10亿元,总金额累计为593亿元。其中,35家公司募资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7家公司未募足,4家公司募资额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规模相当。以此推算,目前科创板上市企业中有两成出现超募。
坚守板块定位
立于周年回顾,科创板目前各环节常态化推进,制度包容性与创新都有体现。而在此节点展望,坚守科创板定位、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将是最重要的发展主线。
截至2019年11月4日,科创板共受理了176家企业的发行上市申请。其中,90家企业已召开上市委会议;87家过会,1家暂缓审议,2家被否决并终止审核。过会企业中,78家已提交证监会注册。截至目前,60家已注册生效,2家终止注册,1家不予注册。
卢文道强调,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是科创板建设中十分重要的问题,相关要求也十分明确。从实践情况看,目前科创板和试点注册制配套制度确立的科创属性评价判断机制,总体上是有效的。“科创板已经支持了一批符合科创定位的企业上市,支持科技创新的效果初步显现。也有几家明显不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终止了发行上市审核。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坚守科创板定位,在审核环节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
卢文道介绍,把握好科创板定位,交易所当前的做法主要包括,督促发行人就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合理评估,要求保荐机构进行核查把关,也可以根据需要向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在此基础上,交易所对企业的技术水平、先进性程度、研发投入等情况,加大问询力度,要求发行人充分披露清楚;对明显不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不同意其发行上市申请。
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这是注册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不仅贯穿在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定价、上市后的持续监管等各层面,也贯穿于制度设计和执行落地的全过程。在科创板后续发展中,这依然会是改革的最重要方向之一。
卢文道表示,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环节,交易所精简优化部分发行上市门槛,将以往实践中掌握的对科创企业不适应的发行上市隐形门槛,转化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未来,交易所还会不断总结审核实践、优化审核标准,及时向市场公布。
此外,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强化发行上市中的信息披露内容。目前,此前发现的对科技创新相关事项披露不够充分、企业业务模式披露不够清晰、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风险揭示不够到位、信息披露语言不够友好等问题,正在逐步改善,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稳步提升。
卢文道还表示,接下来交易所的发行上市审核问询,将进一步聚焦财务交易真实性、信息披露重大性、风险揭示充分性、投资者决策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同时,还会进一步明确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中各方的职责。
“发行人要讲清楚,承担第一位主体责任,要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中介机构要核清楚,要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进行核查验证,承担好把关责任。审核机构要问清楚,要从投资者需求出发,进行专业化的审核问询,努力问出一家真公司。投资者要想清楚,在发行人充分披露与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和风险后,自行判断为什么买卖企业发行的股票,自担风险。”卢文道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