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至3日,以“一带一路:优化财税营商环境,共谋新发展新机遇”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东盟财税合作论坛在广西南宁举行。与会专家表示,中国-东盟要加强联合研究,深化实务合作,在双方财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配套机制、共建平台等方面深度交流,助推“一带一路”纵深发展。
“中国的改革发展离不开世界,中国税收事业的创新发展同样离不开对外交流合作。”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磊在开幕式上致辞并分享了中国在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税收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最新进展。
当前,“一带一路”国家(地区)财税合作日渐走深走实,已由初期财税对话转向深度协作阶段。对此,刘磊在作“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主旨演讲表示,中国-东盟要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交流合作,增进互信沟通,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人才培养,分享机遇、精诚合作,促进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共同开辟双方财税合作新境界。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郝昭成在致辞中指出,中国-东盟各国要进一步扩大税收合作,抢抓新机遇,接受新挑战,研究新问题,共同为中国和东盟财税合作贡献力量。他建议,要以优化“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财税营商环境为重点,破解涉税瓶颈问题,打通研究与合作通道。
来自中国-东盟国家的财税部门领导、财税领域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等共180多名嘉宾参加论坛,经过近三天热烈的讨论,与会人员集中研讨了“一带一路”框架下减税降费、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创新等问题,取得丰硕成果。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财经学院院长夏飞教授以及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社科院张斌研究员等专家认为,中国实质性减税降费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国市场活力的不断增强也有利于推进东盟国家企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建议,中国-东盟各方要积极推动财税领域的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长期治理机制,共同推动财税领域合作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与会学者从机制和路径上对“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提出了建议。厦门大学法学院廖益新教授指出:改进国际税收争议解决效率需要突破传统的国际税收理念,构建开放多元的复合型国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武汉大学崔晓静教授建议创新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国际税收行政合作制度维护国家税收主权,防止国家税基侵蚀。
论坛上,中国税改成效吸引了东盟各国专家目光,东盟专家们高度评价中国税务部门近年来在深化双方财税合作、减税降费、税务机构改革与队伍管理等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
“中国大规模减税降费的税收改革发展经验很有借鉴意义。”印度德里大学副教授莉娜·马尔瓦博士注意到,在世行的全球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中国营商环境排名大幅上升,她认为“这表明中国政府通过自身改革创新,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了较大成效”。
与会企业也纷纷分享了在“走出去”过程中的税收经验与体会。无锡凤凰画材有限公司从13年前在越南开办第一家境外生产工厂开始,已成功在境外设立3家生产工厂及一家贸易公司。“我亲身感受到了近年来中国财税体制的不断优化,希望中国与东盟进一步扩大税收合作,为企业提供更优税收营商环境。”公司财务经理周建清说。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中国和东盟国家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精神,全面拓展深化财税等领域合作,实现经济持续增长,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缅甸 STI 大学商学院塔泽恩·拉女士在发言中表示,中国的税收改革发展为东盟其他国家提供了参考,非常愿意学习中国的经验。
中国-东盟财税合作论坛已连续举办五届,论坛由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联合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财经学院共同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