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将被采取监管措施和记入诚信档案
本报记者 侯捷宁
11月1日,《证券日报》记者从证监会获悉,为持续引导私募机构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证监会于今年上半年组织各证监局对497家私募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经过近几年的引导和发展,行业总体规范运作水平有所提升,但同时也发现部分私募机构仍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据了解,本次检查重点对交易合规性、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跨区域经营私募机构的业务和资金往来、产品嵌套情况,业务隔离、风险隔离等制度的有效性,自融自担和利益冲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各证监局督促私募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优化组织架构、合规风控、财务管理等制度,宣传创投基金相关扶持政策,引导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充分发挥私募基金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积极作用。
同时,本次检查也发现部分私募机构仍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其中,部分私募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挪用基金财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部分私募机构开展募新还旧、期限错配的“资金池”业务,偏离私募基金本源;部分私募机构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承诺保本保收益等违规募集行为。
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证监会依法对相关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立案稽查,或将相关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门或地方政府。同时,证监会将上述违法违规问题及采取的监管措施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