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盘后,深交所向歌尔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5亿-10亿元回购计划是否存在配合股东减持及可交债换股的动机。
10月22日,歌尔股份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1.00元/股。
同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姜滨和副总裁刘春发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你公司股份,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92,475,585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2.85%。
关注函称,三季度报告显示,歌尔股份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08亿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歌尔股份货币资金余额30.51亿元,短期借款余额57.74亿元。根据歌尔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为5亿至10亿元,约占公司本年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16.39%至32.78%。请结合公司资金、债务等状况,补充说明本次回购股份的必要性,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的债务兑付及生产经营。
关注函还指出,除歌尔股份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披露减持计划外,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7日非公开发行可交债的换股期为2018年4月18日至2020年10月14日,与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也存在重合。请歌尔股份自查并说明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存在配合股东减持及可交债换股的动机。
截至10月24日收盘,歌尔股份收报于17.52元,涨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