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又迎来秋冬大气污染防治关口,钢铁、焦化、陶瓷、玻璃等行业将被进一步优化调整。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部委日前联合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下降,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
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2018-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6.8%。部分地区散煤复烧、“散乱污”企业反弹、车用油品不合格、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仍然突出。
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
《方案》称,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必须“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环境监察人员正在夜查高污染车辆。摄影/章轲
根据《方案》确定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目标,2019年12月底前,天津市关停荣程钢铁588立方米高炉1台;河北省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焦炭产能300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山西省压减钢铁产能175万吨,关停淘汰焦炭产能1000万吨;山东省压减焦化产能1031万吨。河北省加快压减10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
天津、山东加大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推进安全、环保不达标以及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化工企业关闭或搬迁。
对于企业集群,《方案》提出,2019年10月底前,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产能规模、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治理任务。
对于“散乱污”企业,《方案》要求,各城市要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条件。对提升改造类企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要求所有企业挂牌生产、开门生产。
2019年12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人造板、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山西省完成1500万吨;各地基本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2019年10月1日起,各地焦化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方案》确定今年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其中,天津市36.3万户、河北省203.2万户、山西省39.7万户、山东省114.3万户、河南省130.7万户。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方案》还明确,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铁路水路货运量,各地应统筹考虑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2019年12月底前,淘汰数量应达到任务量的40%以上。建设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
“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区域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京津冀地区能源消耗需求量迅猛增长,导致大量环境污染问题集中爆发,特别是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过程频发,对区域人群健康和生态安全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中国环科院研究员柴发合说。
柴发合表示,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手段基本为命令控制型,未来,应建立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管理常设机构,实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长效化。建立区域性大气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当前命令控制型手段的基础上,引入经济刺激性手段,建立基于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跨区域传输大气固定源排污权交易制度,让市场机制促使污染源进一步减排及污染控制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日前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严峻,仍然还处在一个“靠天吃饭”的阶段,要有打持久战的耐心和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