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发银行在此前重大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10月12日,银保监会依法对广发银行时任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问责。
广发银行2012年至2016年期间合规经营类与风险管理类指标设置不合规,同时在员工行为管理、轮岗制度、案防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在多个因素综合影响下,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爆发了违法违规担保案,影响恶劣。广发银行时任行长利明献在管理中存在失职行为,时任董事长董建岳未及时纠偏并监督高管层有效履职,均被处以警告。
银保监会称,这反映出部分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有效性不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仍需持续强化。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持续健全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有效、规范履职,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对此,广发银行在12日晚间回应称,银保监会近日公布的对广发银行原董事长董建岳和原行长利明献的处罚,系两年前监管机构对广发银行风险事件处罚的后续行政处罚。
近年来,在内控管理方面,广发银行采取系列措施,健全合规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员工管理,开展合规教育,加强风险排查,确保合规稳健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