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君发现,作为华创证券的母公司,华创阳安11日晚发布股份回购报告书,拟斥资3-6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全部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包括华创阳安在内,今年以来至少有3家上市券商公布了员工持股计划。然而受政策条件约束,股权激励这一上市公司用于激励员工积极性的举措在券商行业却是进展缓慢,成功实施的更是凤毛麟角。
如何在维持合规与激励员工之间达成平衡,考验着每一家券商的智慧,对于监管层而言,出台配套指导性细则亦是至关重要。
券商员工持股新动作
10月11日晚间,华创阳安发布公告,拟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3-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5.26元/股。如按照上限金额、最高回购价格计算,预计华创阳安此次可回购股份3931.85万股,占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的2.26%。
华创阳安表示,此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等。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而言,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实属寻常;但之所以华创阳安回购计划引起市场关注,主要还是因为其旗下拥有一家证券公司——华创证券。分析人士认为,某种程度上这可以看作国内券商推动员工持股的又一新动作。
2016年,彼时还叫“宝硕股份”的华创阳安发行股份收购华创证券。在此次回购股份之前,2019年9月17日,华创阳安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完成,该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为4亿元,通过华创证券设立的3个资管计划进行。
根据公告,公司共有973名员工参与,合计认购3.8亿元,认购份额占比高达95%。从员工总数看,截至2018年底,华创证券共有在岗员工1949人,参与认购人员占比超过3/4。
实际上,早在2015年,华创证券便巧妙地通过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公司增资方式,实现了公司核心员工及经营管理层对公司的持股。借助华创阳安上市公司身份,其员工持股计划推进将更为顺利,也更规范。
成功案例稀少
并不是每家券商都能像华创证券顺利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受制于政策的合规性要求,目前国内券商实行员工持股桎梏重重。近年来券商公布员工持股计划积极性虽然高,但成功落实的却寥寥无几。
2019年3月4日,中信证券披露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向公司骨干员工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由信托机构直接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A股或H股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为10年,分年实施。
2019年3月12日,招商证券发布公告,拟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激励,将自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6.5亿元至1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6.3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2466.79万股至4933.59万股,约占该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7%至0.74%。
不过截至目前,两家券商的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见后续进一步进展。
2018年10月26日,东吴证券公布了《股份回购预案》,称拟以2亿元至3亿元之间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所回购股票“将依法注销或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不过2019年4月12日的公告显示,东吴证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未能实施。
国元证券曾于数年前成功施行过员工持股计划。2016年7月,安徽国资委正式批复国元证券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布的持有人份额分配情况,公司董监高合计认购4308万元,占比10%;其他员工共认购3.88亿元。
期待配套细则尽早落地
2016年7月13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实现员工激励,提升经营业绩,促进公司发展。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同样需要相关激励办法以促进公司和行业发展。不过,相对于其他上市公司来说,实行员工持股的上市券商并不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来自法律层面的约束。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对证券从业人员持股有明确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上海一家中大型券商相关业务人士指出,国内券商想要实施股权激励,目前尚无相关的具体规定可供参照,没有操作路径,难以实行,冒然推进,容易违规。
不过近年来,政策层面出现了明显的“松绑”的迹象。2015年8月底,证监会召开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专题工作会议,会议鼓励上市券商回购股份由于员工持股计划。2018年11月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到,上市金融企业可以依法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管理。上市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形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有券商分析人士认为,前述支持性意见对于上市券商推进员工持股计划有非常积极的推进作用,后续希望具体指导细则和相关规定能尽早落地,便于券商在合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对员工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