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10月9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8日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纪律处分意向书》,因公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存在对融入方准入尽职调查不充分、融出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两大交易所拟对公司作出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3个月的纪律处分。
公告显示,在沪深交易所对南京证券下发《纪律处分意向书》之前,江苏证监局已经于9月12日下发了《关于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江苏证监局官网显示,经查,南京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存在对融入方准入尽职调查不充分、融出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对南京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南京证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自开展该项业务以来没有发生过风险事项。对于存在的问题,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积极按照监管要求予以整改。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证券2019年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30日,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余额26亿元,较年初增长5.15%,实现利息收入0.88亿元,同比增长36.42%。2019年上半年,南京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0.02亿元,同比增长57.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亿元,同比增长1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