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服务类中大型企业又获减税利好政策。
为了避免新一轮增值税改革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增值税负担上升,今年上半年国家明确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近日财税部门再次发文,明确这一加计抵减10%比例提至15%。
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公告》主要是将生活性服务业的加计抵减比例从10%提至15%,这进一步加大了扣除力度,减轻企业增值税负担,对生活性服务业是一个利好。
根据财税部门此前公布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今年制造业等增值税16%税率大幅降至13%,交通运输等行业增值税税率10%降至9%,但生产生活性服务业6%增值税税率维持不变。为了防止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因为其他行业税率大幅降低导致进项抵扣减少而税负上升,经过财税部门测算和研究,国家首次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10%进项税。
“加计抵减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是征多少扣多少,因此,加计抵减的实质是一项税收优惠,它是为有效降低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临时性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曾介绍说。
李旭红表示,生活性服务业多数规模不大,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此前出台的相应的免税政策。而对大中型的生活性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他们的主要成本是人工等成本,一定程度上存在进项扣除不足的情形,这可能增加了企业负担。此次进一步加大加计抵减力度,目的是给予生活性服务业更大支持。
当然,享受加计抵减15%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仍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最核心的是企业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因此,《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包括的五大服务类行业中的大中型企业(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获利好。
比如,教育服务行业,主要是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的大公司将受益新政。医疗服务类主要是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的大公司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