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配套监管细则正渐次落地。9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主要包括净资本、风险资本以及净资本监管标准等三方面要求。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应当符合两方面标准:一是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二是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
从已公告拟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看,各家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少则10亿元,多则上百亿,目前均符合净资本监管标准。放眼未来,随着理财规模的发展,上述两项标准是否会对理财子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壮大形成约束?对此,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建立与理财子公司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净资本管理制度,通过净资本约束,引导其根据自身实力开展业务,避免追求盲目扩张,促进理财子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另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在确定上述两项净资本监管标准之前,监管部门进行过广泛且充分的测算,各类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将在目前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达标。有分析还认为,理财子公司资本补充渠道较为广阔,监管鼓励符合条件的内外资投资理财子公司,预计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需要依靠母行进行再注资。
除了利于促进理财子公司稳健开展业务外,从资管行业的角度看,《办法》的制定旨在体现监管一致性,避免监管套利,维护公平的行业竞争环境。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2010年以来,原银监会发布实施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证监会也先后发布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等多项净资本监管制度。因此,对理财子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有利于与同类资管机构监管要求保持一致,确保公平竞争。
《办法》还对于净资本、风险资本的计算方法列出了具体公式。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理财资金投资资产为按照穿透原则确定的底层资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风险系数具体数值参考了同类资管机构的系数设定,并结合理财子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风险系数进行了相应调整。为引导理财子公司聚焦资管主业,鼓励投资标准化资产,《办法》对理财资金投资债券、股票、符合标准化金融工具特征的衍生产品、公募证券投资资金等标准化资产设定的风险系数均为0,这也与同类资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对理财资金所投资产设置不同的风险系数后,会直接影响理财子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方向。尤其是对标准化资产设置0的风险系数,实则利于引导理财子公司大力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这一方面有助于培养理财子公司真正的投资能力;另一方面,从宏观角度看,将对我国发展直接融资体系带来很大好处,因为理财子公司作为长期机构投资者,若将相当多的资金配置在标准化资产上,这对于完善现有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及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大有益处。
“过去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短板,就是散户太多,缺乏长期稳定的机构投资者。现有的监管导向对于理财子公司坚守资管本源,充分发挥其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有着重要意义。”曾刚说。
此外,为落实净资本管理的主体责任,《办法》明确,理财子公司董事会承担本公司净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净资本管理工作,至少每季度将净资本管理情况向董事会书面报告一次。理财子公司应当定期报送净资本监管报表,净资本、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风险资本的比例等指标与上个报告期末相比变化超过20%或不符合监管标准的,应当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