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落地,如何以适当性管理为着力点,完善科创板投资者保护机制是当前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的课题。
在9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巩海滨表示,科创板适当性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内容有待细化完善,二是需要平衡投资者适当性与保证市场流动性的关系,三是科创板适当性制度的宣传和教育还有待加强。
巩海滨认为,从科创板适当性制度实施的现实情况看,仍然存在以下三点问题,需要进一步引起关注:一是缺乏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的制度安排;二是投资者资产认定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三是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的适当性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与主板相比,科创板股票的停牌阈值和涨跌幅限制进一步放宽,科创板股价的波动性更大,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更高。科创板投资者调查显示,近七成投资者认为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的适当性条件应更加严格,以便充分保护科创板投资者权益。”巩海滨强调。
科创板设有50万的资金门槛。上交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满足日均资产高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占比不足15%。
对此,巩海滨表示,在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同时,平衡和兼顾市场流动性的需求也同样不容忽视。过于严格的适当性要求较大可能会导致市场流动性的匮乏,最终将使得科创板丧失掉解决成长型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短板、助力经济深化转型的意义。因此,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能靠简单提高门槛来强化,还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予以补充、完善。
针对上述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面临的问题,巩海滨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加强对经营机构的日常监管,明确违反适当性义务的责任;二是通过加强调查分析为完善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供依据;三是探索通过第三方中立机构评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四是加大投资者宣传教育工作。
除了科创板之外,当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面临的共性问题,巩海滨认为有四个方面,一是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执行效果尚未达到预期;二是产品和投资者分类的精准度、权威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金融产品的适当性监管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四是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民事责任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