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冷翠华
9月6日,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近日发布通知,全面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推动开展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
根据上述部门发布的《全面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推动开展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工作的通知》,今年,山东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超过30%,积极推动学校、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电梯投保责任保险;2021年,电梯责任保险市场化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逐年提高。
今年在山东全省选择3到4个城区开展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试点工作;2020年总结试点城区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做法,并在全省进行推广;2021年,全省电梯“保险+服务”工作水平要位于全国前列。
电梯责任险的主要内容是,电梯在安装、运行、维保、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四种情况时:一是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二是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以外的意外事故或故障的;三是电梯长时间停运的;四是电梯主要零配件需要更换的,保险公司根据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负责投保电梯的所有乘梯人员及作业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电梯困梯精神损害、主要零部件更换等赔偿费用。鼓励保险机构扩展满足市场实际需求的个性化的保障内容,形成系列产品,供投保人公开进行选择。
在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下,保险机构组织电梯安全专业技术力量,提供电梯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具体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建立电梯使用日常巡查制度,推动使用单位加强电梯日常运行安全管理;二是建立电梯维保质量巡查制度,推动维保单位提高电梯维保质量;三是支持帮助使用单位电梯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促进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四是支持帮助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三无电梯”问题整改,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五是建立电梯严重隐患向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制度;六是支持帮助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应急演练;七是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服务。
为推动这一模式的实施,山东省鼓励有条件的地市财政部门给予保费补贴;对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电梯投保责任保险和“保险+服务”保费按照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促进有关单位积极投保,推进电梯保险健康发展。
(编辑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