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阙波表示,“适当性”目前已从最初的行业协会自律规范,发展为被监管规则认可和司法裁决确认。上交所已进行了十多年的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研究和开展,并结合设立科创板这一契机推进全面深化和改革创新。科创板适当性管理将严格推进与落实,全面规范证券公司把好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的“入口关”,严防“垫资开权限”。
阙波介绍,早在十几年前,上交所就已开始探索并开展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2008年,发布个人投资者行为指引,要求证券公司积极配合,在开户环节落实相关要求。2013年3月,发布并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上交所市场适当性管理的统领性规则,同时,明确在此基础上可制定相应产品或服务的具体适当性指引。
适当性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也有力助推了创新业务的开展。阙波表示,配合沪港通、股票期权、沪伦通、科创板等创新业务推出,上交所制定了相应的适当性规范,“筛选”适当的投资者参与交易,强化对参与创新业务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同时还开展了检查督导,推进有效落实。近年,上交所通过开展多轮自查、现场检查和督导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严格落实适当性管理各项要求,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基于以往创新业务适当性管理的有效经验,上交所全面深化科创板的适当性管理。阙波表示,科创板适当性管理的条件和要求,结合了科创企业普遍具有商业模式新、技术迭代快、业绩波动和经营风险相对较大等特点,也兼顾境内投资者结构和行为特征。更重要的是,科创板适当性管理坚持严格推进与落实。
阙波介绍,上交所结合业务进展,持续深化科创板适当性管理规范。在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中专章规定适当性要求外,结合业务推进关键时点和市场反馈,适时明确或细化相关操作要求。此外,还先后发布多项相关通知,构建起科创板适当性管理的综合制度框架,全面规范证券公司把好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的“入口关”,严防“垫资开权限”。
同时,上交所在全国范围内持续举办30余场业务培训,强化落实;召开多场座谈会,充分听取证券公司就落实科创板适当性管理的意见建议反馈。此外,还协同派出机构开展科创板适当性管理自查和专项现场检查,督促证券公司做好风险揭示,对未按规定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的证券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上交所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倾听市场各方意见建议,累计开展10余次问卷调查和30余家次证券公司、营业部走访,回收问卷近65000份,形成多份调研报告。持续收集400投资者服务热线反馈,广泛听取、收集证券公司和投资者的意见建议,适时回应市场关注。督促证券公司切实做好并形成关于高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交易,以及加强对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账户科创板权限的特别风险提示等适当性管理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