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冷翠华
9月2日,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称“广东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期,监管部门收到消费者反映,有“维权人士”谎称可以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而监管机构在调查处理的过程中发现,这类行为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应防范其中的风险。
广东银保监局表示,“维权人士”往往通过微信群、QQ群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怂恿消费者向监管部门和银行投诉,并谎称具备“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的资格,提供统一的投诉模板;通过虚构消费者身份取得代理资格,代理消费者“处置”与银行的信用卡债务。这种行为不仅扰乱消费者还款计划,而且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具体来看,上述“处置”行为在三方面损害消费者权益:一是收取高额佣金。据了解,代理人往往收取消费者未还款金额的10%-20%作为佣金,增加了消费者额外经济负担;二是增加了还款费用。该行为一般采取拖延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方式进行,从而导致消费者需承担逾期滞纳金及罚息;三是个人征信系统留有不良记录,形成信用污点,对消费者后续申请银行贷款、买房、买车、就业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
为此,广东银保监局对消费者进行了四方面提醒。一是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告知陌生人个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等信息,避免被非法利用并遭受损失。
二是正确用卡理性消费。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时要从自身的经济实力出发,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消费。
三是明辨真伪谨防上当。如对银行卡账务有疑问,请通过银行官方客服热线咨询,或通过银行官网、APP等正规渠道与银行进行沟通,切勿轻信陌生人虚假宣传。
四是通过正规渠道维权。广东银保监局表示,消费者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还款的,应及时与银行沟通协商还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经济收入下降证明、家庭医疗费用证明等),该局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同时也可通过各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