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SSE)已经改变了新兴债券市场的规则。债券发行人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持有的债券头寸将保持不变,单笔债券的名义价值相应减少。
上证所要求债券发行人在以这种方式偿还债券之前发布公告。要提供的数据将包括; 记录日期,还款方案,名义价值的计算方法,调整开盘参考价格的方法,以及债券名称缩写的变更。
此类分期还款的第一笔债券将用于长春城市发展,其还款比例为发行金额的30%,还款日为2014年3月10日。该债券的名义价值将减至人民币70元。分期还款。此行为将记录在长春的SSE债券市场和未来的类似债务问题上 - 该工具附有“PR”标记。
该交易所表示,这些变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该国债券市场持续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