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证监会官网发出第一单不予同意注册科创板的决定。此次在注册环节被证监会“拒之门外”的是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下称“恒安嘉新”)。
4月3日,恒安嘉新首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递交招股说明书。经过4轮问询,恒安嘉新在7月11日通过了上市委会议。
7月18日,证监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恒安嘉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历经了149天的等待和努力,恒安嘉新在最后一个环节“梦碎”。
一位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则消息给提交注册的企业带来一定压力。
目前,已经提交注册的企业有13家,其中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早在6月25日便通过了上交所上市委会议并在两天后提交了注册申请,至今已过去2个月时间,仍未拿到注册结果。
两大问题引发注册环节被否
证监会在公告中直指恒安嘉新的两方面问题。
首先是特殊会计处理事项的理由不充分的问题。
证监会指出,恒安嘉新于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签订、当年签署验收报告的4个重大合同,金额1.585亿元,2018年底均未回款、且未开具发票,而恒安嘉新将上述4个合同收入确认在2018年。2019年,恒安嘉新以谨慎性为由,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4个合同收入确认时点进行调整,相应调减2018年主营收入1.36亿元,调减净利润7827.17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由调整前的8732.99万元变为调整后的905.82万元,调减金额占扣非前归母净利润的89.63%。
证监会认为恒安嘉新将该会计差错更正认定为特殊会计处理事项的理由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恒安嘉新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的情形。
另外一个受证监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为未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016年,恒安嘉新实际控制人金红将567.20万股股权分别以象征性1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刘长永等16名员工。在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的申报材料、首轮问询回复、二轮问询回复中恒安嘉新都认定上述股权转让系解除股权代持,因此不涉及股份支付;三轮回复中,恒安嘉新、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时间久远,能够支持股份代持的证据不够充分,基于谨慎性考虑,会计处理上调整为在授予日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5970.52万元。恒安嘉新未按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披露。
证监会表示,恒安嘉新存在的以上情形,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第二章的相关规定不符。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等有关规定,证监会依法对恒安嘉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被否决6个月之后,企业便可以再次提交上市申请。
背靠三大运营商的恒安嘉新
根据公开资料,恒安嘉新是一家向电信运营商、安全主管部门等政企客户提供基于互联网和通信网的网络信息安全综合解决方案及服务的科创板拟上市公司。
此次恒安嘉新申请科创板聘请的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律所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其审计机构。
恒安嘉新此次上市选择了“第一套”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根据招股书(注册稿),安嘉新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30亿元、5.06亿元、4.88亿元,相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2054.47万元、4185.64万元以及1837.1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恒安嘉新同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及中国移动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关系十分紧密。三大电信运营商既是恒安嘉新的股东,又是恒安嘉新的大客户。
截至注册稿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联通通过联通创新及中网投间接持有恒安嘉新284.2万股,占其发行前总股本比例为3.65%。中国电信通过中网投间接持有恒安嘉新9.67万股,占恒安嘉新发行前总股本比例为0.12%。中国移动通过中移创新及中网投间接持有恒安嘉新322.6万股,占其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比例为4.14%。
营收方面,恒安嘉新营业收入中有六成来自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以及中国联通。2016-2018年,公司对这三大电信运营商的销售额合计分别为2.51亿元、2.98亿元、2.98亿元,占同期营收的比重分别为58.45%、58.76%、61.01%。
与此同时,恒安嘉新在报告期的营收质量并不理想,其中原因也与这三大运营商高比例赊账有关。
根据招股书(注册稿)显示,恒安嘉新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30亿元、5.06亿元、4.88亿元,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2.28亿元、3.12亿元和2.9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2.91%、61.65%、60.90%。
2018年末,恒安嘉新应收账款前三大客户分别是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以及中国移动。其中,对第一大客户中国联通销售金额为1.44亿元,当期应收账款金额为1.22亿元,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高达85.07%。恒安嘉新对中国电信的销售收入为1.01亿元,应收账款4852万元,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8.17%。恒安嘉新对第三大客户中国移动的销售收入为5318.42万元,应收账款3319.70万元,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为6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