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做好金融科技的发展规划,顶层设计至关重要。
8月22日,央行发布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科技是决定金融业未来转型创新的关键变量。金融业本质上属于服务业,提供的是关于人与人服务价值交换的业务。在过去,金融机构构建了以网点为主要形式的渠道体系,通过员工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从中发掘和满足客户需求。而金融科技的飞速发展,突破金融服务的时空束缚,批量地且更个性化地服务客户。对于深处服务价值链高端的金融,这无疑将带来深刻影响。
《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
《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金融科技在重塑金融业的同时,也对金融稳定带来一定影响。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由于其电子化、虚拟化等特点,延展了金融业风险管理内涵,使风险更具隐蔽性、传染性和外溢性”,董希淼指出。
董希淼表示,相信在《规划》的指引下,我国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和监管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不断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