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刚刚过去的周末,LPR新机制在财经圈“刷屏”,因为其是持续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解决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双轨”问题最为关键的一步。在分析人士看来,新LPR机制将对实际利率、商业银行、居民和企业贷款、房地产以及资本市场等方面产生影响。
央行调查统计司原司长盛松成指出,新LPR采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定价方式后,由LPR引导贷款利率,传导路径由原先的“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转变为“货币政策利率-LPR-贷款利率”,增加了货币政策利率直接影响贷款利率的渠道,有助于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的传导路径。
而此次LPR贷款定价“换锚”,企业融资成本也有望实质性下行。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央行公布的方案,未来银行新发放贷款利率将主要参考LPR,而LPR则主要由18家报价行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MLF)加点报价后计算得出,每月20日公布。贷款定价“换锚”意味着,此后银行贷款利率将会随市场利率“动起来”。考虑到未来一段时期央行货币政策将延续边际宽松取向,市场利率还有一定下行空间,企业贷款利率也将随之下行,而且下行幅度会明显加大。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认为,由于业务特点,新纳入的8家银行贷款定价均相对较高,还需关注其报价对整体LPR的拉高作用。因此,市场普遍预计央行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也可能通过下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来引导市场利率下行,通过LPR切实的引导企业融资成本下降。
“以后央行可以通过调节政策利率,比如下调中期借贷便利利率,那么LPR的报价利率也会相应地进行下调,商业银行再给实体经济的报价利率也会下降。等于央行通过调整政策利率,影响到LPR的报价,最终传递到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报价,使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更加畅通。”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判断,目前银行资金流动性充裕合理背景下,银行资金面宽裕,在MLF利率3.3%一年期不变的情况下,LPR加点后,终端利率还会下降。新LPR利率并轨后,报价将进一步回落,实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要求。
“LPR新机制下需关注中小银行流动性状况和经营稳健性”,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指出,新机制下中小银行原本在定价能力方面较大型银行弱,获取优质客户的能力不足。资产端定价受到约束,加之其相对较高的负债成本,中小行净息差所受影响显然会超过大行,甚至出现不同程度的流动性风险或信用风险。尽管目前银行体系整体流动性较为充裕,然而新机制叠加尚未完全消除的信用分层压力,可能对中小银行带来不同程度的压力。因此,在配合LPR新机制的组合政策中,可适当采取差异化的手段,给予中小银行定价相对灵活但适度的空间,以确保其逐步适应新规则。
中金宏观团队认为,5年期LPR利率单独报价,为货币当局单独引导房地产利率走势提供了可能性。短期内,鉴于公开市场操作利率(OMO)利率有望下调,房贷利率不与LPR利率挂钩,可能意味着央行所指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并不包含房贷利率。7月下旬召开的政治局会议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地产政策仍保持定力。近期,地产相关融资政策呈边际收紧趋势,包括对地产信托及海外债增量的控制、部分地区按揭贷款利率上浮等。长期看,由于房贷“参照系”变化的成本更高,可能准备期更长。5年期LPR利率单独报价,为央行单独引导房地产利率走势提供了可能性。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LPR新机制更多体现了我国货币政策调控机制的转变,在市场流动性短期维持宽松大环境下,银行的息差将会被缩窄,未来定价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将会受益。尤其是在负债端已经完成市场化,资产端投放较多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的银行,在并轨中并不会因为存款利率上行而影响息差。看好风险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随着资产负债表修复,迎来较好的配置价值。同时,LPR新机制相当于一次非对称降息,有助于我国无风险利率进一步下行,打开了利率债的下行空间。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范若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未来仍要加大力度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利率走廊机制,推动货币政策调控框架由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变。二是在时机成熟时逐步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约束,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三是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考虑到银行间竞争的加剧,为防止个别机构风险的扩大和蔓延,建议加快构建与国情相适应的金融机构破产处置的立法、司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