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一男子抛摔幼童的事件发生后,根据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被抛摔幼童(两岁六个月)系犯罪嫌疑人刘某与其女友冯某所生小孩,刘某已被刑拘。另据华商网消息,据多方证实,被摔幼童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于刘某抛摔幼童致其死亡一事,8月21日,国家一级律师、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在接受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案件的性质是很恶劣的,单纯就视频内容来看,幼童的父亲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这个案件社会影响极坏,我感觉在量刑上应该会从重处罚。”张法水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网上热议的“拍摄者未及时制止抛摔幼童的行为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建博表示,视频拍摄者的行为记录了违法犯罪过程,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提供了便利。但是作为公民都有应当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制止犯罪的义务,从现有的材料来看无法判断拍摄者当时的处境。若拍摄者是孩子的母亲,那么涉嫌犯罪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