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0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质量公告》显示,3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其中两批次标称由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国药新疆”)生产。
公告称,根据自治区2019年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计划,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对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涉及化学药、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医疗机构制剂五大类。现将3批次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还称,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有关规定,要求相关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监督抽检中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及有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截图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公告附件显示,生产批号为190318的中成药六味地黄丸、和生产批号为20190162的化学药品复方利血平片均抽检不合格,且均标称由国药新疆生产。
图片来源:天眼查APP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国药新疆于1984年08月01日在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显林,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销售;蜂产品的加工和销售;进出口业务按(1996)外经贸政审函字第3015号所核经营范围等。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国药新疆55%和45%的股权。